山东运动员2021奥运金牌-山东省体育亚运会冠军待遇
2级运动员有发工资吗?
体育运动员实行体育津贴、奖金制。体育津贴、奖金制由体育基础津贴、运动
员成绩津贴和奖金三部分构成。
(一)体育基础津贴的实施
体育基础津贴,按运动员入队第三年套入一个档次的办法确定,入队3年以下
套入第一档,入队4-6年套入第二档,入队7-9年套入第三档(详见附表一)。
(二)运动员成绩津贴的实施
1.运动员成绩津贴,根据其在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中所取得的最高获奖名次
确定。其中,在奥运会、奥运会项目世界比赛、非奥运会项目世界比赛、亚运会、
奥运会项目亚洲比赛、全运会和非奥运会项目亚洲比赛、全国比赛七个层次比赛中
取得获奖名次的运动员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标准领取相应的成绩津贴(详见附表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的成绩津贴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原则上不高于全国比赛第六名的运动员成绩津贴标准。
2.运动员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运会上创世界纪录的,按奥
运会项目世界比赛第一名的成绩津贴标准执行,在其他比赛中创世界纪录的,按实
际名次领取相应的成绩津贴。
集体项目的非主力队员,根据其训练水平和实际贡献,按适当低于主力队员的
成绩津贴标准执行。
3.领取成绩津贴的运动员,获奖名次有提高的,可以按提高的名次从下一年
度一月起领取相应的成绩津贴。其中,首次获得世界冠军的运动员,从取得成绩的
下月起领取相应比赛层次的成绩津贴。运动员再次获得奥运会比赛第一名时,按第
二名到第一名的津贴差额增加成绩津贴。一年内获得多项获奖名次的,按其中最高
一项名次确定成绩津贴。
(三)运动员奖金的实施
1.运动员获得亚洲及其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名次时,按规定的标准发给奖金(
详见附表三),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运动员在全国比赛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获奖名次的,其奖金标准
和发放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并报人事部、国家体委备案。
2.对在平时训练中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运动员,年终发给一次性的平时训
练奖,奖金标准分为四等,分别为运动员本人1个月、1.5个月、2个月和2.
5个月的体育基础津贴(本人当年十二月份的优育基础津贴)。具体实施由各单位
根据其训练水平、在队表现等综合评定。
3.对在重大国际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并获得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的运动员,发
给突出贡献津贴。其中,奥运会冠军,每人每月100元;奥运会项目世界比赛冠
军,每人每月80元;非奥运会项目世界比赛冠军,每人每月50元。突出贡献津
贴经人事部、国家体委批准后,从批准的下月起终身享受,运动员退役后其突出贡
献津贴由新调入单位发放。
享受突出贡献津贴人员因亡或其他原因停发工资,其突出贡献津贴也随之停
发,同时报主管部门备案。
(四)正常增资办法
运动员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实行正常升级,凡连续两年考核合格的,可以晋升
一档体育基础津贴。考核优秀并做出突出贡献的运动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和人事部
门批准,可提前晋升或越级晋升体育基础津贴,其人数要控制在单位总人数的3%
以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晋升。
三、新入队运动员的待遇
1.试训的运动员,在试训期间,发给每人每月120元的临时体育津贴,试
训结束后停发。
2.正式运动员,从入队当月起,按第一档津贴标准发给体育基础津贴。
3.大中专毕业生做运动员的,按其定级工资标准就近就高套入体育基础津贴。
4.其他工作人员改做运动员的,根据其参加工作年限确定体育基础津贴。工
作年限3年以下的,进入体育基础津贴第一档;4-6年的,进入体育基础津贴第
二档;7-9年的,进入体育基础津贴第三档,以此类推。
上述人员达到领取成绩津贴条件的,可领取相应的成绩津贴。
四、运动员退役后的待遇
1.运动员退役后,改按新调入单位的工资制度执行,原则上按调入单位新定
的职务或岗位,并参考本人原体育津贴水平和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其工资
待遇。其中,获得世界比赛冠军运动员退役后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人在队期间
的体育津贴(体育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之和)水平。
2.运动员退役时继续实行一次性退役费制度。根据其运龄长短,确定退役费
基数,运龄3年以下的,退役费基数为200-600元;运龄满3年及其以上的,
退役费基数为800元。运动员每一年运龄,在退役费基数上增发相当本人一个
月体育津贴(本人退役时的体育津贴标准,下同)的退役费。其中,奥运会比赛项
目世界前三名运动员增发的退役费,按其实际运龄计算;其他运动员增发的退役费
最多不超过本人10个月的体育津贴。运龄计算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运动员退役后有工资吗
有工资。
一、国家运动员退役后还可以领取工资。国际级运动健将每年10000元,国家级运动健将每年8000元,国家一级运动员每年6000元,未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标准的退役运动员每年5000元。
二、根据人事部、国家体委人薪发[1994]12号文的规定:"运动员退役后,改按新调入单位的工资制度执行,原则上按调入单位新定的职务或岗位,并参考本人原体育津贴水平和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其工资待遇。
运动员退役不等于退休,并不是说一个优秀的运动员退役了就不工作了,跑去找地方躺着养老了。这些退役的运动员们,有着丰富的参赛经验,知道哪个项目该怎么训练,这都是非常宝贵的知识,许多大学对于优秀运动员都是抢着要的。
虽然现役的运动员们会有各种津贴,但对于大多数运动员来说,退役之后是没有工资这一说的,很多没有出成绩的运动员,最终的结果就是转行去其他的行业,处境不算是很好。少部分顶尖的运动员,有没有退役工资也完全不是大问题,拿到一个奥运金牌各种奖励基本上就超过一百万了,如果有代言找上门,那完全就不是几百万能刹住的了。
国际级运动健将每年10000元,国家级运动健将每年8000元,国家一级运动员每年6000元,未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标准的退役运动员每年5000元。另外还有运动员突出贡献津贴金:其标准为:奥运会冠军5000元,世界锦标赛冠军、世界杯赛冠军及登上世界第一高峰顶峰的运动员4000元。
退役运动员工资评定
(一)凡列入1993年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范围的运动员以及1993年以后入队的运动员,退役分配的工作后,均按本规定重新评定工资。
(二)分配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运动员,按下列办法评定工资:
1、运龄满3年以上的,其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等级,以下简称职务)工资可比同类人员高定2档;对获得亚运会、全运会冠军和非奥运会项目世界前三名的运动员,其职务工资可比同类人员高定3档;对获奥运会和奥运会项目世界前三名的运动员,其职务工资可比同类人员高定4档。
2、评定职务工资时,职务工资已到所任职务工资标准最高一档的,可按该工资标准最高一档与下一档的差额增加。
3、运动员的成绩津贴(不含世界冠军),按不同比例予以保留。保留津贴,在以后增加工资时,按增资的半个档(级)差予以冲销,冲销不完的继续保留。
(1)成绩津贴189元及以下的,保留30%;
(2)成绩津贴190元至279元的,保留40%;
(3)成绩津贴280元至359元的,保留50%;
(4)成绩津贴360元至600元的,保留60%;
4、对于奥运会冠军和奥运会项目世界冠军,按上述办法评定工资后,若其原体育津贴(体育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之和,下同)比所评定的工资高,高出部分全部保留;对于非奥运会项目冠军,按上述办法评定工资后,若其原体育津贴比所评定的工资高,高出部分保留80%。保留津贴不予冲销。
(三)退役运动员分配到企业工作的,执行企业的工资制度,其工资待迂由调入企业重新确定,便新确定的原则是:按其新任的工作岗位(职务),参考本人体育津贴水平和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合理确定,对获得世界冠军的,一般不低于本人在队期间的体育津贴水平。
(四)对在重大国际比赛中取得突了成绩并获得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的运动员发给突出贡献津贴。其中奥运会冠军,每人每月100元;奥运会项目世界冠军,每人每月80元;非奥运会项目世界冠军,每人每月50元。突出贡献津贴经国家体委批准后,从批准的下月起终身享受。运动员退役后,其突出贡献津贴由调入单位发放。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运动员退役费”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条
一、发放范围市体委系统所属优秀运动队(包括市体委下放到区、县体委的优秀运动队)的正式运动员,退役时均发给一次性退役费。
二、退役费基数
1.运动年龄不足三个月的不发退役费,运动年龄满三个月不足六个月的,发给50元退役费;运动年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退役费基数为100元;运动年龄满一年不满二年的,退役费基数为200元;运动年龄满二年不满三年的,退役费基数为300元。
2.运动员运动年龄虽然不满三年,但在全国青少年比赛,甲、乙级联赛等全国性的比赛中,取得获奖名次的,退役费基数按300元计发。
哪个省的亚运会冠军多啊
预计是广东省最多
中国体育代表团公布的出征广州亚运会名单中,广东省派出148(男101、女47)名运动员,参加32个大项约113个小项的比赛
上届亚运会,广东省运动员31次站上冠军领奖台领取金牌,本次主场作战,又会创造新的金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