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打篮球事件-广场舞篮球场打人拘留
如何看待广场舞大妈与小伙子争篮球场
应合理协调,让热爱运动的人都有运动场所。
1、广场舞与打篮球都是一种运动,大妈与小伙子热爱运动无可厚非。篮球队和广场舞团要想达成协议,都需要各自做出一些让步。在没有矛盾的情况下,资源应该共享。但现在矛盾很显著,专业化的篮球场,它的专业功能应该优先考虑。
2、这起事件现在演变成老年人和青年人之间的冲突,其实应该完全不是。应该是我们前进过程中,不同的需求和不同的运动人之间,针对有限的场地所产生的冲突。
3、目前我国人多地少,城市基础设置严重不足,没有让这类广场专属的可能,因此,这类场地仍然会是综合活动功能的场地。随着市民健身需求的愈加旺盛,不断增加的健身需求与有限的活动场地之间的矛盾会越来越明显,类似的大妈小伙争场地的现象也会越来越多。因此,管理者如何对场地进行管理,尽量满足大家的健身需要,是摆在面前无法回避的迫切问题。
4、事实上,对于类似公共活动空间,制定规则是有效管用的方法。以小区、公园篮球场为例,可以根据主要使用群体的情况明确划分使用时间。在时间上有冲突时,如果是打篮球与跳广场舞的冲突,可适当倾斜于学生们打篮球的需要。毕竟,学生、年轻人受学习、工作时间的影响较大,而大妈们相对来说可支配时间更有弹性。但这也并非绝对,当一方有特殊需要时,比如有篮球比赛、广场舞重要活动等,则另一方完全应当给予支持和理解。在此基础上,管理者应主动承担起管理责任,不能让冲突双方自行解决。
广场舞事件三方会面,篮球场白天打球晚上跳舞提案被否
这个提案不太科学,没有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采用非常简单的处理方式
这个处理方式,篮球爱好者不满意,跳舞的大爷大妈也不会满意
双方都不满意的解决方案,不算是一个好的解决方案
应该考虑一下
现有的健身设施和场地是否有问题,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如何看待篮球场争夺战本质上不是“坏人变老了”
篮球场争夺战,本质上不是“坏人变老了”,我不赞同这句话的观点。简单说来,我的观点就是:坏人变老了。
之前的那个发生在河南洛阳篮球场的冲突事件迅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相信很多围观的群众是了解这个事件的。由于事发时大爷大妈先动手打人,小伙一开始并未还手,但是接着受到了大爷大妈的围殴,让不少吃瓜群众站队打篮球小伙一方,很多人都认为广场舞大爷大妈们有不妥之处,不少人坚持认为篮球场应该只做打篮球之用。
我们仔细观看网上上传的那个篮球场冲突事件,就很容易发现:在那里,一大群大爷大妈们把几个原本作为打篮球的场地给沾满了,阻止不让那些年轻小伙们来打球。那些年轻小伙找他们理论,希望他们退出场地,还让给他们打球。但是,那群大爷大妈们不依,反而更加气盛地爆粗,甚至出手打年轻小伙.......一度爆发场面混乱,真是不可开交!相信很多观看了此视频的吃瓜群众们,再加上了解一些相关报道情况,多多少少知道其中的来由原因了,也知道孰是孰非的!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是相信绝大数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包括那些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们,而是广大的全国围观群众朋友们!
还记得,那时爆发出这样一起篮球争夺战事件,有一个叫什么的某某专家名人,还特意专门撰稿写了一篇关于此事发表意见、观点,里面长篇大论的引述了种种自古以来的尊老,中华文明民族的优良传统等名言著述,就是想表达他自己的一种观点:希望大家尊重那些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们!简直是亮瞎了我们的钛合金眼睛了.......这真的是哪跟哪啊?!这个事件,真的跟我们年轻人尊老,谦让老人这些事一点都不拉搭!乱扯!网上的众多网友们纷纷议论,也是影响了那位专家了,后来就没什么声音出来了。
是的,我们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我们都是尊老,讲究文明谦让的国度,已经传承了几千年的优良历史传统!我们年轻人平常也是尊敬爱护老人的,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什么呢?明明场地标明是用作打篮球用途的,现在的社会经济压力那么大,年轻人身上背负的责任、压力很大的,时不时过来打下篮球,出身汗,锻炼身体,减轻点压力,这是非常正常,无可非议的!但现在,平常用来打球的场地,却无缘无故的给那些老人侵占了!而且是那么骄横无礼地侵占了!还先动手打人!!这是什么人啊?!什么样的素质啊?!这样的老人,值得我们年轻人去尊敬尊重吗?!他们明明有自己的专门场地,有自己的空旷的广场可以一展他们的舞姿,却偏偏来球场占年轻人的地盘!
很多群众网友们的观点就是:坏人变老了!真的。当然,不是说所有的老人,仅仅指那些倚老卖老,为老不尊的老人们!请你们自重点!要想人家年轻人尊敬你爱戴你,就要做一个老人应该做的事!